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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报送2023年度抗震加固建设任务的通知
苏建函设计〔2023〕169号
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防灾减灾工作部署,提升城乡抗震防灾水平,现组织报送2023年度抗震加固建设任务,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一)报送项目应符合《2023年度抗震加固建设任务报送指南》(附件1)要求,省地震易发区重点区域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行业部门协同,对照省定目标任务,加大项目梳理和报送力度。
(二)报送项目应已立项或列入年度城乡建设计划,有健全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明确的责任分工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须于2023年开工建设,实施一般不超过2年,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报送单位是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原则上是设区市、县(市、区)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政府职能的相关管理机构、政府集中建设(代建)机构或政府投资建设平台。对于既有建筑与设施抗震加固项目,建设单位应为项目法人。
二、报送程序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本地项目报送工作,项目采取网上报送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
(一)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由项目建设单位登录网站(http://58.213.147.248:8888/jszxzjjg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法人注册-项目申报-选择资金类型-新增申报)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同时,填写项目概况表并盖章,连同立项材料、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其他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二)市县审核汇总。各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2023年度抗震加固建设任务报送指南》,登录网站(http://58.213.147.248:8888/jszxzjjggl/frame/pages/login/login)对本地区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并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填写汇总表(附件2),行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厅设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邱一峰、王艳,电话:025-51868661、51868239。
(三)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2516室,邮编:210036。
(四)网上报送技术支持电话:025-51868280,13914483855,操作答疑QQ群:597672435。
附件:1. 2023年度抗震加固建设任务报送指南
2. 2023年度抗震加固建设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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