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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JB230068-03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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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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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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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迎江路(浦口大道-镇南河路)、城南河左岸堤顶路(横江大道-浦滨路段)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3]189号、17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156.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156.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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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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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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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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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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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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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总长约2730米,其中迎江路,南起浦口大道,北至镇南河路,长约320米,分布在东方红河两侧,单侧宽度约15米,为次干路,采用单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千米/时;浦口大道辅道,东起凤滁路、西至迎江路,长约450米,宽约13.5 米,浦口大道北侧辅道,设计速度30千米/时,道路路面结构设计荷载为BZZ-100标准车。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暴雨重现期按5年计。城南河左岸堤顶路(横江大道-浦滨路段),位于城南河左岸,东至横江大道、西至浦滨路、北至河滨路、南至城南河河道,堤顶路扩宽出新,长度约1120米,迎水面二级步道出新,长约840米,以及外侧绿地景观提升。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河道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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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8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910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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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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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范围包括:迎江路(浦口大道-镇南河路)、城南河左岸堤顶路(横江大道-浦滨路段)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四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及质保期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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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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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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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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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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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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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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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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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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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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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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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1-08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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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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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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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资审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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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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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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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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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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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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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具体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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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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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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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监理机构人员(总监)(满分4分)
(1)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注册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2)总监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6.2监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满分20分)
(1)道路工程或道路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人,满分6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均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2)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均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3)测量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4)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5)园林类(园林或园艺或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均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6)工程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满分2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7)安全类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其它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人,满分4分。(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6.3监理设施与设备(满分8分)
现场常备设备满足工程检测,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回弹仪、卷尺、游标卡尺、电脑、打印机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8分。(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为准。)
6.4企业业绩(满分4分)
企业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监理的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6.5监理方案(满分10分)
(1)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满分1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满分1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7投标报价(满分49分)
(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61.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6.8信用评价分(满分5分)
信用评价分=监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结果×5%。(满分5分)
备注:
(1)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均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且必须是在所投标单位注册。
(2)本标段采用监理方案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监理方案每项评分按等级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监理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总监及监理机构人员评分每人仅能参加一项打分,不得重复得分,重复出现时按最有利于该投标人的方式计分。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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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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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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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10月18日17时30分到 2023年10月25日17时3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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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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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拟参与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4、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3月至2023年08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本工程不接受总监为退休人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1、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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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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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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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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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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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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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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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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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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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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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1297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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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4207240-6002、1855178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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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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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8420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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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6d8c9f8d-d534-4d75-8f4d-cfdbfdb2def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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