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12月20日 10:05


苏建函质安〔2023629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发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积极鼓励企业广泛应用建筑业新技术,提升建筑业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执行单位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中提出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应用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效果显著。

2.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6项以上(含6)、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2项以上(含2),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某1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应用程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凡申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的项目必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今年申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的项目必须是2020年以后(含2020年)经省厅批准的目标项目。

5.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验收申请书》(附件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与施工许可证上保持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并扫描原件上传系统。

6.项目申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统一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7.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126日,逾期不予补报。

8.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住建厅旗舰店(https://www.jsz

wfw.gov.cn/col/col140123/index.html)“项目管理”栏目中的“优质工程、工法、新技术”系统申报。申报书下载打印盖章后需扫描原件上传

二、验收组织

(一)开展现场查勘,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1.项目申报单位代表介绍工程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应用体会(以多媒体形式进行),并提供以下成果材料:

1)《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验收申请书》;

2)《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及目标立项批准文件;

3)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简要叙述工程概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新技术应用内容,新技术应用实施的保障措施,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应用新技术内容简述,应用新技术的效果综合分析、应用体会等);

4)单项新技术应用工作总结(分别叙述每项新技术应用分项工程概况,新技术应用部位和数量,施工工艺及创新点,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等分析,应用体会);

5)工程质量证明: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对整个工程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证明);

6)效益分析和效益证明:工程应用新技术综合效益分析汇总表,由有关单位出具的经济、社会和环保效益证明及效益汇总;

7)企业技术文件等有关文件资料:实施工程中总结出来的技术规程、工法等,论文、获奖证书和QC成果等;

8)新技术应用成果验收材料的电子文档;

9)企业总工程师应对申报书和技术总结负责,对申报材料应签字确认。

2.委托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赴新技术应用工程现场勘察,对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对该目标工程应用新技术的整体水平做出综合评价,确定验收意见。

(二)我厅将通过评审系统为每个项目随机分配专家进行线上复查,并适时组织专家至各设区市,对各地前期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三、其它

  通过评审验收的目标工程,由我厅发文公布。

  请各设区市于2024131日前将盖好公章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各项目专家实地验收意见上报我厅。

  联系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狄厚宏 025-51868658  王阮成 025-51868678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

   附件:

   1.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22023年度江苏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苏建函质安〔2023〕629号.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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