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才举荐奖励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8年07月28日 17:30

公司各部门:


因近年来公司咨询业务的迅猛发展,需要一批能胜任工程咨询(含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设计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相关专业岗位的技术人才,为了招贤纳才,鼓励人才举荐,公司制定了举荐奖励制度,凡向公司成功举荐优秀人才的,可按相关标准获得现金奖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标准:

1、成功举荐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各类国家注册级执业资格人员的,奖励人民币1200元;

2、成功举荐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各类国家注册级执业资格人员的,奖励人民币800元;

3、成功举荐具备安全监理资格证书,具有专职安全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且能担任专职安全岗位的,奖励人民币800元;

4、成功举荐硕士及其以上学历人员的(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毕业),奖励人民币500元;

5、成功举荐具备上海市监理师资格证书,并且有3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奖励人民币500元;

6、成功举荐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且有3年以上工程咨询工作经验,工作地点能服从公司安排的人员, 奖励人民币300元;

7、成功举荐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工作地点能服从公司安排的人员,奖励人民币200元。


二、成功举荐的定义:

1、具备各类国家注册级执业资格的,在资格证书成功注册至公司后视为成功。

2、其余各类人员,经面试录用,并且通过试用期考核后视为成功。


三、凡推荐人才成功的,可直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奖励手续。


四、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倪娜        

联系电话:021-56658728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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