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23批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9年10月29日 09:34

关于2019年第23批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141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经对近期6家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91025日至2019111日。

    二、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可在公示期间网上提供陈述材料补正(不需再提供纸质材料),经(县)市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处询问。

    三、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处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四、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1楼。联系电话:025-83666731 

附件:附件: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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