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日期:2019年12月11日 08:51

        2019年12月3日上午9时57分左右,由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常州万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东侧、华城路南侧地块电子工业厂房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一体化)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云湖路东侧、华城路南侧地块电子工业厂房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一体化)工程

事故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东侧、华城路南侧

事故时间:2019年12月3日上午9时57分左右

伤亡情况: 1人死亡

建设单位:常州市金坛祥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闵超

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明

项目负责人:钱伟星

监理单位:常州万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建平   

项目总监:邹正虎 

事故概况:

       2019年12月3日上午9时57分左右,由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常州万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云湖路东侧、华城路南侧地块电子工业厂房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一体化)工程工地,1名钢结构工人(男,56岁,湖北省枝江市人),由于安全带未系在安全绳上,不慎从屋面坠落(坠落高度13米左右),项目部立即将其送至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下午13时左右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所属类别: 行业动态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