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振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日期:2019年11月05日 09:45

关于江苏振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发稿时间:2019-11-01  阅读次数:1102)

        2019年10月30日下午13时47分左右,由江苏振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连云港木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连云港高新区云台农场华泰山南福第花园工程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连云港高新区云台农场华泰山南福第花园工程 

事故地点:连云港高新区云台农场猫山路东

事故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下午13时47分左右

伤亡情况: 1人死亡

建设单位:连云港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恒

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振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学丰

项目负责人:赵学丰

监理单位:连云港木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彦军

项目总监:陆波

事故概况:

        2019年10月30日下午13时47分左右,由江苏振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连云港木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连云港高新区云台农场华泰山南福第花园工程工地,在移除现场一台报废的搅拌机时,违规使用挖掘机挖齿吊装,吊装过程中搅拌机碰撞装运卡车,导致搅拌机滚桶滚落并砸到旁边负责扶稳定位的1名工人(女,66岁,连云港高新区人),项目部立即拨打120电话并将其送至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新海新区分院抢救,抢救无效于下午15时左右死亡。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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