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日期:2020年02月19日 10:30

重要通知

     2020年1月28日起,全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实行合同信息要素归集的办法,统一在“江苏省建设工程合同信息归集系统”中实施(管理端和企业端进入系统按原操作路径)。请有关合同信息管理部门在1月23日24:00前将企业已经在原合同备案系统中提交的合同信息确认完毕,确保相关工作有效衔接,逾期不再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详见厅网上“苏建规﹝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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