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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 CULTURE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工程的招标公告
[0]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2832 | 项目名称 | 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2832001001 | 标段名称 | 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4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4月15日 | ||||||||||||||
工程类型 | 水利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工程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832001001
1. 招标条件 泗洪县曹庙乡人民政府的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工程已经苏财建[2015]1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 2.2工程规模: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工程,总投资约88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并经测绘确认后付合同价款的70%,经省级验收通过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验收合格原则上满5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曹庙乡盛圩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 3.1.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5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友情提醒: 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 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4338767。 3、按宿迁市信用办要求,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宿迁市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试行)(2016年版)》标准规范对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进行更新办理。( http://cxsq.suqian.gov.cn/sqscms/show/protal_showNoticeById.do?n_id=4ae6ee4b56347a120156734b82774136 )。 3.1.6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3.5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由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3.6本项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09日 09:00至2019年04月1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2019年04月08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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